
许多签过合同的朋友都知道中国星配资,甲方总喜欢加上一句“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”,这无疑是为将来反悔留了一手。你能想象一个国家之间的边界条约也能像商业合同一样,被甲方随时修改吗?
从1689年的《尼布楚条约》到1919年的加拉罕宣言,中俄的边界协议仿佛从未得到真正的尊重,签了之后也未必能守得住。
1689年9月7日,中俄在尼布楚(现在的俄罗斯涅尔琴斯克)签署了《尼布楚条约》。表面上看,这份条约是两国友好协商的结果,但实际上它是沙俄在清朝军事压力下被迫签订的协议。
展开剩余80%要理解这份条约的背景,得从17世纪中期开始。那时,沙俄在扩展西伯利亚时,逐步向东推进,最终在黑龙江流域建立了多个军事和贸易据点。1646年,沙俄的殖民者首次进入黑龙江流域,并在雅克萨地区(即现在黑河附近)设立了据点,掠夺当地少数民族的资源。
几十年后,沙俄在黑龙江上游和中游一带活动频繁,甚至在1683年派军队在雅克萨建立了城堡,企图长期占据。面对这种威胁,康熙皇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,加强了东北边防。1685年和1686年,清军两次围攻雅克萨,采用围困和断水源的战术,迫使俄军陷入困境。到了1687年,雅克萨城内的俄军人数从最初的826人锐减至仅剩66人,沙俄终于不得不请求谈判。
于是,1689年,清廷派遣索额图作为全权代表,与俄方代表戈洛文展开谈判。尽管俄方提出了以黑龙江、牛满河、雅克萨等地作为边界,但都被清方拒绝。最终,双方同意以额尔古纳河、格尔必齐河、外兴安岭至海的山脉为边界,并且沙俄被迫拆除雅克萨城堡,撤回侵略军。
从表面上看,《尼布楚条约》让清政府重新掌控了黑龙江流域,暂时遏制了沙俄的扩张。但问题在于,条约并没有解决所有争议,尤其是外兴安岭以北的大量土地,中国在谈判时并没有完全争取回来,这为沙俄后来继续扩张埋下了伏笔。
即便《尼布楚条约》划定了边界,沙俄并没有放弃南下的野心。条约中提到的一些地带,如乌第河地区,并未明确归属,而是列入了“未定界”区域。所谓“未定界”就是双方暂时搁置争议,等以后进一步勘察。然而,沙俄并没有就此停手,反而在这些争议区域继续活动,派遣探险队、商队和军队,逐步蚕食这片土地。
到了1728年,沙俄与清朝再次签订《恰克图条约》,确立了中俄中部边界。然而,沙俄早在这之前已经占领了大量中国领土,特别是在贝加尔湖以南的区域,并建立了伊尔库茨克城。换句话说,在条约签署之前,沙俄已经通过军事占领实现了事实控制,并通过条约合法化了这一结果。
沙俄的策略是先占领,再通过条约“固定”占领成果,最后利用“未定界”继续扩张。这一策略在后来的《瑷珲条约》和《北京条约》中再次上演,导致中国的北方领土一步步被沙俄吞噬。
《尼布楚条约》签署后,黑龙江流域虽然恢复了短暂的和平,但沙俄并未停止扩张。到了19世纪中期,清朝内忧外患,沙俄再次发动大规模侵略。1858年,沙俄通过《瑷珲条约》强行占领了黑龙江以北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。1860年,《北京条约》又让沙俄进一步获得了乌苏里江以东6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。
在《北京条约》谈判过程中,沙俄利用《尼布楚条约》中“未定界”地区的漏洞,宣称乌苏里江以东本来就不属于中国,要求清政府放弃该地区。而在黑龙江流域,沙俄以“维护边境稳定”为名,强行设立了多个军事据点,彻底改变了该地区的局势。
沙俄在西北的策略更为隐蔽。根据《恰克图条约》,中俄在蒙古的边界已经划定,但沙俄利用“缓冲区”概念,逐步向南推进。到了19世纪中期,沙俄已实际控制了外蒙古的唐努乌梁海地区,并在当地设立了行政机构。
1881年,清朝签订《伊犁条约》,不得不交出外西北4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,其中包括现在哈萨克斯坦的一部分。沙俄在谈判时声称,清朝未能有效治理这些地区,因此“必须”接管,以维护秩序。这种“先制造混乱,再趁乱占领”的策略,与沙俄在黑龙江流域的做法如出一辙。
1919年,苏俄外交官加拉罕发表宣言,宣布苏俄政府将“无条件归还沙俄时期侵占的中国领土”。这一表态曾让中国民众为之一振,认为失地很快就能收复。但几年后,加拉罕宣言被大幅修改,苏联最终并未履行承诺。
1924年,苏联支持外蒙古独立,完全背弃了加拉罕宣言中关于归还外蒙古的承诺。与此同时,苏联在远东地区加强了军事存在,主权问题再次被搁置。
从沙俄的《尼布楚条约》到苏联的加拉罕宣言,中俄边界的协议一直充满变数。从1689年到1924年中国星配资,每一次谈判、每一份条约,几乎都成了沙俄或苏联进一步扩张的工具。那么,边境条约的“最终解释权”究竟归谁所有?这无疑是中国历史中最值得深思的问题之一。
发布于:天津市诚多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